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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仲裁委员会地处经济开放、交通便捷、治安良好、气候宜人的厦门,以其专业、中立、高效、公正的仲裁服务,正成为全国知名的仲裁机构和理想的仲裁中心,不仅在厦门及周边地区颇有影响力,而且越来越多的外地及境外当事人选择厦门仲裁。国务院法制办分管仲裁工作的领导这样评价:“厦门仲裁委成为全国为数不多的优秀仲裁机构之一,……厦门仲裁工作在较在程度上反映了我国仲裁事业的发展方向和中国仲裁的希望。”
一、骄人的业绩
厦门仲裁委八年来受案数和争议标的额逐年快速增长,2003年的受案数和争议标的额分别是1996年的46倍和27倍,仲裁业绩连续五年位居全国一百七十多家仲裁机构前十位。每年的结案率均保持在95%以上,2003年达到97.82%。审结的案件自动履行率超过70%,裁决质量令人信服。
二、先进的仲裁理念
厦门仲裁委弘扬先进的仲裁文化,创造和谐、合作的仲裁氛围,裁决在尊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做到“合情、合理”,为当事人铺设“省钱、省事”的纠纷解决之路。
三、广泛的仲裁领域
厦门仲裁委已受理的案件类型涉及房地产、金融、证券、保险、知识产权、国际贸易、国际投资、股权转让、网络等广泛领域。截止2003年底,已受理的案件主体涉及国内四十多个城市及美国、日本、韩国、新加坡、菲律宾、波兰、德国、匈牙利、香港、台湾等国家和地区。
四、高素质的仲裁员队伍
厦门仲裁委从全国各地及境外选聘了239名仲裁员,其专业领域涉及法学、经贸、建筑、金融、计算机、科技等众多领域,他们均为各专业领域内的拨尖人才,能够以高超的专业素质和道德素质,实现各类型案件廉洁公正、高效及时的仲裁。
五、专业的服务
厦门仲裁委有一支朝气蓬勃的专职秘书队伍,他们敬业、向上,熟悉仲裁程序,熟练掌握办公技能,拥有丰富的法律知识,能够为当事人及仲裁庭提供专业的仲裁程序服务。
六、规范的管理
厦门仲裁委制定了包括《仲裁员聘用管理办法》、《仲裁员管理办法》、《案件流程管理办法》、《业务文书审批权限管理办法》、《专家咨询办法》等在内的完善的制度,保证仲裁机构运作的有序顺畅,案件审理的透明公正。
七、良好的办公设施
厦门仲裁委拥有包括办公区、接待区、仲裁厅、会议室、档案室、资料室、复印室等在内的良好的办公场所,拥有现代化的办公设备,为接待咨询、立案审查、开庭审理、仲裁庭合议等提供良好的办公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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