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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类管理的原因
电视广播,对于整个社会深具影响力。在香港,电视是一种提供娱乐、传播信息和教育市民的媒介,深入大部分家庭,接触广及不同年龄的人士。由于市民可以免费收看商营电视节目,故电视台必须提供不同类型的电视节目,以迎合广大群众不同类型的需要。将电视节目分类,旨在让观众在选择节目欣赏时能有所指引。
电视节目各有不同,但并非每个节目都适合儿童独自收看,家长应多予指导,以便一同分享观看电视节目的乐趣。为方便家长为子女选择合适的电视节目,香港广播事务管理局(广管局)规定商营电视台(包括无线电视及亚洲电视),必须将不适宜儿童观看的节目,划分"家长指引"和"成年观众"两个类别,不得在"合家欣赏时间"内播出。
二、电视节目分类
香港广播事务管理局将每日下午4点至晚上8点30分定为"合家欣赏时间",在这段时间内,任何不适宜儿童观看的情节一律不准播映。"家长指引"类别的节目虽然含有成人题材或意念,但儿童在家长(父母或监护人)指引下仍适合收看,必须在"合家欣赏时间"以外播出。"成年观众"类别节目只适合家庭中的成年人收看,只可以在晚上11点30分至翌日早上6点内播出。
香港广播事务管理局规定,电视台在播映"家长指引"和"成年观众"类别节目前,必须以声音及影像显示该节目所属类别的劝喻字眼,而且在节目的每次间断时间(若有的话)以后,必须立即或尽快在荧光幕左上角或右上角位置显示经广管局批准的节目分类标志"家长指引"类别的标志为"PG","成年观众"类别的标志为"M"),该标志须在荧光幕上停留四秒钟。电视台亦应尽可能在已分类的节目宣传资料上显示适当的标志,并把这些节目的分类指引或分类标志刊登在其节目指南或提供给其他刊物的节目表上。"家长指引"和"成年观众"类别节目的宣传资料若在"合家欣赏时间"内播出,亦不可含有任何儿童不宜的内容。
三、投诉途径
市民可在香港广播事务管理局的网页上(网址为:http://www.hkba.org.hk),或广管局年报一栏处索阅更多有关"商营电视业务守则--节目标准"的资料。市民若对电视广播有任何意见,可通过下列途径投诉:亲临或写信到广管局影视及娱乐事务管理处(香港弯仔告士打道5号税务大楼39楼);传真(Fax:25072219);致电广管局24小时投诉热线(Tel:28278488);发送电子邮件(Email:webmaster@hkba.org.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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